今年以来,苏州市吴江区委按照省委、市委巡察部署要求,有序推进巡察工作,截至目前,已全面完成巡察机构改革任务,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。

机构人员配置到位。及时成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,区委书记担任组长,区纪委书记、区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副组长,区纪委副书记、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作为成员,设立巡察办公室,确定巡察办主任1名、副主任2名、专职干部2名,组建4个巡察组,确定巡察组组长4名、副组长8名、专职干部4名,当前专职巡察人员配备率达100%。巡察工作预算列入年度财政预算,保证各项巡察经费拨付到位,实现专款专用;落实1600多平方米的办公场所,为高效开展巡察创造良好条件。

配套制度规范到位。出台系列制度文件,印发《吴江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制定《2017~2021年吴江区委巡察工作规划》,明确本届区委任期内实现巡察“全覆盖”;确定2017年度巡察工作计划,明确4轮巡察任务,安排直接巡察单位16个,延伸巡察单位10个;严格巡察干部管理,明确请销假制度、保密要求以及廉洁自律规定等,每名巡察干部签订纪律承诺书,并加强日常管理,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。

巡察监督发力到位。通过工作汇报、个别访谈、召开座谈会、查阅相关资料、了解核实相关问题等方式,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全面政治体检;盯住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重点人,盯牢资金管理、资产处置、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重点事,盯紧以权谋私的重点问题,精准发力、点穴打击。当前,第一、第二轮对8家机关单位的巡察已结束,第三轮对4个镇的巡察正在进行中。为严格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落实,在报纸、电视和网站上开设专栏,让被巡察单位在媒体公开亮相,推进“阳光巡察”,发布各类巡察信息40余条,做到即知即改、立行立改、全面整改,以扎实工作成效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。截止目前,已发现问题45条,移交问题线索23条,涉及违纪立案7件,巡察“利剑”作用得以发挥,形成了强大的震慑。(吴纪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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